大家還記得投手自責與非自責分在記錄上是不同的嗎?那究竟 投手自責分 要如何判斷呢?只要有人失誤就一律不算自責分嗎?
雖然記錄可以是很主觀或是「自己看得懂就好」的事情,但也讓我們一起來看看正式的規定吧!
投手的自責分是什麼?
投手自責分又可以稱之為「責任失分」,而根據棒球規則10.18:自責分係指投手應負責的得分,要決定自責分必須考慮下列二點:決定自責分時,必須扣除一局中所有的失誤(含捕手之妨礙)及捕逸;在考慮若野手不失誤某些跑壘員是否能上壘時,若有任何疑慮,應作成對投手有利之解釋。為決定自責分之歸屬,故意四壞球無論在何種情況下出現,皆視為四壞球計算。如同一局有二位以上的投手出場時,對於後任投手,不必考慮其出場以前之因失誤或捕逸的出局機會,應繼當時之出局數為基準、決定自責分。
看起來很複雜對吧,如果去翻閱原文你會發現還有更多補述和一堆難懂的案例,所以就讓我們來看看簡化後的說明吧!
投手自責分 怎麼算:(A)
因安打、犧牲飛球、犧牲觸擊、盜壘、刺殺、野手選擇、四壞球、觸身死球、投手犯規或暴投(包括第三好球時、暴投使擊球員佔於一壘時),跑壘員每次的得分均記為自責分。但限於守隊獲取能將對方的球員三人出局之守備機會以前,符合於前述條件的得分為限。至於守隊的妨礙處罰,即包含於前述能使其出局的防守機會中。
案例練習1:①安打上壘,②被四壞球保送後,①被推進到二壘,此時③擊出一支二壘安打,請問回本壘的①是屬於?
A. 自責分 B. 非自責分
案例練習2:兩出局後,①打擊出去但游擊手失誤,②擊出一壘安打,③擊出一支三分打點全壘打,請問這三分是屬於?
A. 都是自責分 B. 都是非自責分 C. ①是失誤所以是非自責,其他則是自責分
第一段非常容易理解,但聽到第二段也不要嚇到,沒聽錯!只要是在兩出局後發生失誤,在責失分的計算系統裡,這局就已經結束了。因此,後續所有的失分,只要是同一名投手所為,就都不算自責分。
投手自責分 怎麼算:(B)
依下列理由之擊球員進一壘後,如果得分,亦不為自責分。
(1)因界外飛球的漏接而獲繼續打擊機會的擊球員,因安打或其他原因進一壘者。
(2)因妨礙打擊或妨礙跑壘而進一壘者。
(3)因野手失誤而進一壘者。
這點相對容易理解,基本上就是該出局沒出局導致上壘,那記錄上就是非自責分。
案例練習3:①打出一壘上空界外飛球,但一壘手沒接到球,後續被①擊出安打上壘,②打出了一隻清壘的三壘安打,請問①屬於?
A. 自責分 B. 非自責分
投手自責分 怎麼算:(C)
如無失誤應為出局的跑壘員,因失誤而倖免出局後得分者,不為自責分。
案例練習4:①擊出一顆三壘方向滾地球,三壘手漏了一下後覺得來不及而選擇不傳球,上壘後靠著推進和安打回本壘得分,則應記錄為?
A. 自責分 B. 非自責分
其實這就是最簡單的一項,但凡靠著失誤上壘者,回本壘一律不算自責分。
投手自責分 怎麼算:(D)
因失誤、捕逸、或守隊方面的妨礙及藉妨礙跑壘的幫助而進壘的跑壘員得分者,依記錄員之判斷。若無藉此失誤之幫助,無法得分時,該跑壘員之得分不記為自責分。
案例練習5:①安打上壘,後續靠著捕逸上到二壘,隨後②擊出一壘安打使①回本壘得分,則應記錄為?
A. 自責分 B. 非自責分
在案例練習5的情況下,若②擊出了二壘安打以上,則會被記錄為自責分!因為在責失分的計算系統裡,①還停留在一壘上,因此一壘安打無法使他回本壘得分。但若②是保送上壘,而後續③擊出一壘安打,則①就是自責分了!
案例練習解答
- A
- B
- B
- B
- B
休息一下,接下來的部分我們留著下一篇再來繼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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