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仲裁 是一種處理勞資爭議的方式,可以提供當事人一個保密、快速、便利的解決途徑。仲裁的結果與法院的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也就是具有強制執行力。在不同的職業棒球聯盟中,薪資仲裁的規定和程序也有所不同。就先簡單來看看美國與台灣的職棒差異有哪些吧!
什麼是 薪資仲裁 ?
在開始之前,還是要先解釋一下什麼是 薪資仲裁 。薪資仲裁是指,在勞資雙方無法就員工的薪資數額達成一致時,由第三方中立的仲裁人或仲裁委員會來決定員工應得的合理薪資。
薪資仲裁通常適用於以下情況:
- 員工具有一定的服務年資或專業技能,但未達到自由契約或轉會的條件。
- 員工與雇主之間已經有預先約定或法律規定可以申請薪資仲裁的權利。
- 員工與雇主之間在續約或簽約時對於薪資數額有爭議,且無法協商解決。
薪資仲裁的優點包括:
- 可以保障員工的合理權益,避免被雇主壓榨或剝削。
- 可以提高勞資雙方的溝通和信任,減少衝突和糾紛。
- 可以節省時間和成本,避免走上漫長和昂貴的訴訟程序。
- 可以保持雙方的隱私和名譽,避免公開曝光或抹黑。
MLB的 薪資仲裁
美國職棒大聯盟(MLB)是最早實施 薪資仲裁 制度的職業棒球聯盟之一,該制度自1974年開始施行。
MLB的薪資仲裁規定如下:
- 一種是具有3年以上未滿6年的大聯盟服務年資的球員,可以單方面提出仲裁。
- 另一種是具有2年以上未滿3年的大聯盟服務年資,且屬於此類服務年資之球員中屬前22%者的球員,也就是所謂的「超級二年級生」(Super Two Player),也可以單方面提出仲裁。
- 雙方也可以合意提出仲裁,例如球員已經具有自由契約球員資格,但無法從其他球團取得滿意的合約,而同意原所屬球團所提出的仲裁。
- 仲裁人由大聯盟球員工會和大聯盟勞工關係部門共同選出或指定,每個案件由3個仲裁人組成的仲裁庭審理,其中一人為主任仲裁人。
- 雙方必須在每年1月中旬的交換薪資日期(Exchange Salary Date)交換各自要求或提供的薪資數字,並在2月初的仲裁期間(Arbitration Period)進行仲裁庭。
- 仲裁庭採用「最終報價制」(Final Offer Arbitration),也就是只能選擇雙方其中一方的薪資數字,不能提出中間數字或其他建議。
仲裁庭在判斷時可以考量以下因素:
- 球員在過去一季或近幾季的表現,包括技術、領導、體能、道德等各方面。
- 球員與其他具有相似表現或潛力的球員的薪資比較。
- 球員對球團或聯盟的貢獻,包括商業、社會、媒體等各方面。
- 球團的財務狀況和市場規模。
中華職棒的 薪資仲裁
中華職棒的 薪資仲裁 規則也大同小異,唯一的差別大概是,在提出仲裁的時間球團才剛要和球員談薪水,導致提出薪資仲裁的人大幅減少。
前中職會長吳志揚於2018年新聘5名仲裁委員,讓仲裁委員會得以「復活」後,自2019年至今年之前,僅周思齊、陳子豪、張志豪等3名中信兄弟球員提出。其中,周思齊提出的薪資仲裁是首次在仲裁委員會合法的情況下進行仲裁,同樣效力於中信兄弟的陳子豪則是勞方首次獲勝。
中華職棒未來的發展方向
2023年成為中華職棒有史以來最多人提出 薪資仲裁 的一年,共有五位選手提出,卻僅有一人進入最後的仲裁程序。除此之外,上面也有提到薪資仲裁的申請時間與談薪水的時間相近,只要球團拖過了薪資仲裁的時機,就握有很大的優勢來談薪水,如同今年初中信兄弟的吳哲源事件一樣。
除了改期是必然的之外,在中華職棒的環境下,不論是文化上或是各種壓力下,球團的優勢還是明顯大於選手的。時至今日,提出的球員不多,成功由球員勝出的案例更只有一件。球員工會對於選手的教育需要加強之外,球迷的輿論壓力也應該多多給到球團身上。
小結
雖然不是說一昧的高薪給球員就是最好的事情,但給予優秀的選手相對應的薪水,才更能讓選手有動力,好的表現才能讓觀眾買單,而一旦觀眾買單,球團自然也不用怕虧錢。 薪資仲裁 在中華職棒來說,還有很長遠的路要走。
你們怎麼看呢?快留言你的看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