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手犯規

投手犯規有哪些 ?到底怎樣才是投手犯規?

投手犯規有哪些 ?相信很多人都不太清楚。只知道當裁判喊「Balks」的時候,壘上跑者就可以送一個壘,或是沒有跑者時就是打者獲得一個壞球。可是到底有哪些行為算是投手犯規呢?為什麼每次裁判喊投手犯規的時候都看不懂呢?一起來看看吧!

投手犯規有哪些 ?名詞解釋

自由腳:可自由移動的腳,如右投手左腳;左投手右腳。

軸心腳:依靠投手板的腳,如右投手右腳;左投手左腳。

正規投球:投球之姿勢分為揮臂式姿勢(Windup-Position)與固定式姿勢(Set Position)兩種,投手可採用任何一種姿勢。投手應踏於投手板上接受捕手的指示。(相關資訊請至第二頁。)

投手犯規有哪些 ?13條一次看

*註:以下規則引用中華民國棒球協會2022中華民國棒球規則。

規則6.02(a):倘壘上有跑壘員,在下列情形下應屬投手犯規

(1)已踏投手板之投手,做投球之關聯動作而停止投球者。

【6.02(a)(1)原註】不論右、左投手,凡舉自由腳並越出投手板之後緣時,必須向擊球員投球,但唯有向二壘跑壘員做牽制行為時,向二壘傳球是被允許的。

範例影片:

(2)踏觸投手板之投手,假裝傳球給一壘或三壘而未傳球者。

【註】投手踏觸投手板時,得直接將自由腳踏向二壘作偽傳,但不得向一或三壘或擊球員作偽傳或偽投。投手軸心腳退出投手板後方時,得以非直接踏出方式向有跑壘員的壘作偽傳,但不得向擊球員作偽投。

範例影片:

(3)已踏投手板之投手,向壘傳球前,腳未直接踏向該壘者。

【6.02(a)(3)原註】踏觸投手板之投手,要向壘傳球之前,須先將自由腳向該壘踏出,如投手未確實踏向該壘,而中途改變了方向,或上舉在空中迴擺,或先轉動身體之方向傳球後自由腳再踏向該壘時,均為「投手犯規」。
投手向壘傳球前,應踏出向該壘,但踏出後必須將球傳出(除二壘外)。
跑壘員佔一、三壘時,投手向三壘踏出(軸心腳觸於投手板)假傳時看到一壘跑壘員跑向二壘時,接著轉身向一壘踏出並傳球於一壘被判為「投手犯規」。只有二壘可以假牽制不傳球。

(4)已踏投手板之投手,傳球給無跑壘員之壘或假裝傳球者,但若有行動上(Play)之必要者除外。

【6.02(a)(4)原註】裁判在認定投手傳球或假傳無人佔據之壘是否為了完成比賽行為時,應考慮前一個壘上之跑壘員是否展現出欲進此空壘之意圖(或造成此印象)。

【問】跑壘員佔一壘時,投手如傳球於無跑壘員的二壘或假裝傳球時,是否為投手犯規?

【答】是為投手犯規,但如為阻止一壘跑壘員企圖盜向二壘,而以第一動作向二壘的方向踏出自由腳時,是不成為投手犯規的。又如投手正規地退踏投手板的話,雖然沒有做出踏出的動作,也是沒有關係的。

(5)投手違規投球者。

【6.02(a)(5)原註】突襲投球(Quick Pitch)為犯規投球(違規投球),投手趁擊球員於擊球區內還未完成準備時的投球,裁判員應判定該投球為突襲投球,壘上有跑壘員時成為投手犯規,無跑壘員時計「壞球」一球,突襲投球為危險動作,裁判員應嚴格取締。

(6)投手不面對擊球員投球時。

(7)投手不觸於投手板,而作關連投球之動作者。

【問】跑壘員佔一壘時,投手未觸於投手板而已開始作伸展手臂(投球預備動作),此時,將球掉落時,是否為投手犯規?

【答】因投手未觸於报手板,而作關連投球之動作,可構成投手犯規。

(8)投手做無必要之拖延比賽時。

【6. 02(a)(8)原註】有關投手拖延比賽之罰則如下:當因依照規則 6.02(c)(8)之規定,不以企圖刺殺跑壘員為目的,故意傳球給野手而拖延比賽被提出警告時不能引用規則6. 02(a)(8)之罰則。如果依照規則 6.02(c)(8)之規定繼續拖延比賽而被宣判驅逐離場時可同時引用6.02規則之罰則。規則 5.07(c)(限制投手的投球時間)只適用於壘上沒有跑壘員時。

範例影片:

(9)投手未持球站在投手板或跨在投手板,或是離開投手板假裝投球時。

(10)投手於採取正規投球姿勢後,除實際投球或傳球給壘外,任何一手放開球時。

(11)踏觸投手板之投手,故意或無意讓球自手或手套中滑落。

範例影片:

(12)企圖故意四壞球時,投手投球給位於捕手區外之捕手時。

【註】“捕手於捕手區外”應為捕手未將雙腳置於捕手區內。因此投手企圖故意四壞球時,於投球尚未離開投手之手前,捕手任一腳置於捕手區外時,亦適用本項規則。

範例影片:

(13)投手採固定式姿勢投球時,未經完全靜止之狀態而投球時。

範例影片:

【罰則】投手犯規係屬比賽停止球,各跑壘員在不虞判出局下安全進一個壘。

擊球員因安打、失誤、四壞球、觸身球及其他原因進到一壘,且其他各跑壘員也至少進一個壘時,與投手犯規無關,比賽繼續進行。

規則說明1:投手向壘或本壘構成投手犯規尚且暴傳於壘或本壘時,各跑壘員除獲得因投手犯規應給予的壘外,可再負險進壘。

規則說明 2:關於適用本條罰則之規定,如跑壘員於進壘時漏踏最初之壘者,因「促請裁決」被宣判出局者,仍應認為進一個壘。

【6.02(a)原註】「投手犯規」規則之目的在防止投手欺騙跑壘員,若裁判員心中有疑問,則以投手之「意圖」為判決之依據。但下列情形應記住:
(A)投手未持球而跨立投手板,視為意圖欺騙,應判投手犯規。
(B)如一壘有跑壘員,投手為阻止盜壘為目的,可毫不猶豫轉身踏向二壘傳球。此舉不視為向空壘傳球。

小結

本文僅引用棒球規則6.02「投手違規行為」中 ( a ) 項「投手犯規」之規則,更完整的規則仍然需要參考6.02規則中的其他項,以及其他相關規則如5.07「投球」等規則。同時,投手犯規中的規定通常互相牽制也互相引響,因此時常會出現一個play中同時違規兩項或以上的行為出現。

若發現投手犯規或是被抓投手犯規時,不彷可以思考一下究竟違反哪條規定,甚至可以在賽後或是理性的上前與裁判討論,相信裁判們針對投手犯規的規定一定也都小有研究!

補充資訊在下一頁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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