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野高飛球 (Infield Fly),並不是內野高飛必死球。但為什麼有時候出局,有時候不出局?有時候守備方可以故意漏球,有時候又不行呢?一起來看看內野高飛球的成立條件以及一些簡單的案例吧!
內野高飛球 條件
首先,根據2022中華民國棒球協會出版的棒球規則第10.40(Infield Fly)內野高飛球形成條件可以大致分為三個主要的項目:
- 無人出局或一人出局。
- 跑壘員佔一、二壘,或滿壘。
- 內野手以普通守備行為即可接獲者。
其中,有一句話是「擊球員擊出一高飛球(平飛球及企圖觸擊而致成飛球者除外)」,也就是說,如果在一、二壘有人或滿壘時,常見的短打是不受內野高飛球保護的。
另外,內野高飛球屬於裁判員宣判後生效,因此自己認為內野高飛球並不成立,一定要等到裁判員喊出「Infield Fly, if Fair.」
內野高飛球 跑者跑不跑?
內野高飛球被宣判時,因為仍然屬於比賽進行中,因此跑壘員還是可以赴險進壘,但若被接殺,則需要執行「再觸壘」的義務。
簡單來說,內野高飛球被宣告時,就可以理解為打者出局,壘上的跑壘員沒有強迫進壘的義務。所以,球落地時想跑還是可以跑,高飛球被接住時,也一樣可以觸壘後推進。
內野高飛球界外怎麼辦?
這時一定有人問,如果是在靠近線邊的內野高飛球,被裁判宣告「Infield Fly, if Fair.」,這時球落地卻在界外區,應該怎麼判?
細心的你應該已經發現了,內野高飛球翻譯時是「Infield Fly」,但宣告時卻是「Infield Fly, if Fair.」,也就是界內的話才成立。
那麼如果落地時在界內,在未觸碰到任何物件時又滾出界外,算什麼呢?答案就是界外球,打者回去重打;而狀況相反,落地時在界外,又滾回界內的話,則是內野高飛球成立,打者出局。所以對於守備方來說,線邊的球就把它接住,至少是一個出局數。
內野高飛球相關案例
現在帶大家看幾個罕見但可能發生的案例,
案例一:內野高飛球+跑壘妨礙守備
首先,如果內野高飛球被宣判了,此時跑者還形成妨礙守備的話,會發生什麼事呢?如果在界內的話,就是打者和妨礙守備的跑壘員同時出局;而若是球落在界外,則是妨礙守備的跑壘員出局,而打者繼續打擊,並記一次界外球:
案例二:內野高飛球宣判時跑壘赴險前進
內野高飛球宣判時,壘上的跑者並沒有強迫進壘,但仍然可以赴險前進:
案例三:短打不屬於內野高飛球
短打與平飛球都不在可宣告內野高飛球的範圍內:
小結
基本上,當裁判宣告內野高飛球時,跑壘員最好的做法就是待在壘包上,並且眼睛盯住球與守備員,若是漏球時滾到遠方,或是對方鬆懈時,仍然可以前進。而守備方則是聽到內野高飛球被宣判時,就把球接住,讓球落地就有被跑壘員推進的風險。你對於內野高飛球的條件以及規則有什麼想法呢?歡迎留言告訴我們!